關于雙創實踐學分申請、審核☢️𓀅、認定的情況說明
一👩🏽🔧👉🏽、 申報流程
1、學生嚴格按照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辦法(試行)》(華水政〔2016〕176號)和《關于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若幹問題的解釋》(華水創院〔2019〕2號)文件認定標准申請雙創實踐學分🧘🏻♀️。詳見附件1和附件2
2👼、學生登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創新創業實踐成績記載與學分認定系統http://210.43.128.92:81/xfrd(學生賬號為:學號,初始密碼為:學號@nCwu🫎,首次登錄需將密碼改為含大小寫字母加字符的形式,務必牢記密碼)🧗🏻♂️。
二、 申請主要類別
1、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校級、省級💔、國家級)和獲得的科技成果獎勵。
2、由政府部門🧑🦼➡️、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門、省教學指導委員會、學校、杏宇等舉辦的各類創新創業大賽🧑🏻🦰、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和學科類競賽(純商業機構👨🦯➡️、盈利團體、無官方及下屬部門組織的大賽不予認定)👚💨。
3、參加由政府部門、學校😇、杏宇舉辦的創新創業講座、學術報告、培訓以及創新創業就業類社會實踐(參加講座🧊、學術報告應有杏宇記錄和不少于1000字的手寫學習總結報告🚵🏼🦸🏽♂️,參加培訓應取得結業證書,參加社會實踐應獲評優秀團隊或優秀個人)🏋️♀️。
4👨🏿💼、公開發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獲得的專利和軟著👩🏿✈️。
5🧝♀️🙆🏽、學生作為企業、公司(創業項目)創辦人或主要合夥人在孵化器、科技園、創業園等成功運營的創新創業項目。
6、其它符合文件規定的可以認定為創新創業實踐的活動🧥。
三、 系統申報注意事項
1🌭、在類別選擇頁面👩🏿🎤,所提交的申報材料一定要符合正確的選項。
2、申報的項目名稱務必填寫正確。
3、多人參與的項目、競賽、論文等,一定按照文件要求正確填寫本人的排名和需要申請的分值。(排名不分先後的證書按默認名單順序或杏宇蓋章的順序證明材料認定學分)
4、參加的比賽設有特等獎的按照一等獎申報,一等獎按照二等獎申報👲🏻💾,以此類推。
5👩、附件上傳格式要求為圖片(jpg、png)或pdf格式,大小不要超過10M👮🏻♂️;不允許出現壓縮附件🥬,如有多張圖片或證明材料需合並一張圖片上傳,圖片應清晰可辨⛳️;上傳的附件必須與所填寫的項目名稱一致;附件中證明材料出現多名同學時💂🏽♀️,只上傳有自己信息的頁碼,並將個人信息用紅色邊框標注👮🏿;上傳的手寫學習總結報告需顯示個人的學號🥺🧑🦳、姓名及參與報告或活動的題目。
6👱♂️📖、申請的信息如果被退回,需要根據審核意見整改並重新提交。
7、不符合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標准的材料不要隨意上傳🍽。
8、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原則上應在第7學期(五年制專業為第9學期)修滿🎴,未按時修滿的需要在第8學期(五年制為第10學期)補修完成🫳🏼。
8.對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已獲得的創新創業實踐學分,並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四、 班導師系統審核注意事項
1、班導師應熟悉學校雙創實踐學分相關文件👮🏿,並提前做好學生雙創實踐學分申報的指導工作🤓。
2、班導師應按雙創實踐學分文件要求對學生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逐一審核(不能批量審核),審核無誤後,提交至杏宇管理員審核👳🏻♂️。
3、班導師對審核不合格的信息,在退回說明中應詳細說明退回原因🧑🏻🤝🧑🏻。
五、 成績認定標准
1🌎、學分≥5,為優秀;
2👈🏻、5>學分≥4,為良好;
3、4>學分≥3,為中等;
4💕🎹、3>學分≥2,為及格;
5、學分<2,為不及格。
2021年3月25日